认识积极参与,常抓不懈陕西省镇巴县司

自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镇巴县司法局全面落实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标本兼治、强化责任等相关工作要求,以加强本系统负责的“两类特殊人群”筛查管控以及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履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工作启动之初,我局及时成立了镇巴县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慧勇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田代顺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社区矫正股、基层股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各镇(办)司法所也明确责任人,分解目标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扎实推进。

二是着力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首先,以“12·4宪法宣传日”为载体,连续三年,在县城的苗乡广场、民歌广场和巴山广场三个县城人流集中地段,并在各镇人口密集地设分级活动场所开展了大型普法宣传活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重要的宣传内容,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实用宣传物品,现场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同时通过彩信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推送扫黑除恶基本常识,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其次,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扫黑除恶巡回宣讲”等活动。组织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农民土地承包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法律规定、说明违法危害,努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同时,我局还通过设置大型广告牌、出动宣传车、微博宣传、悬挂条幅、设置电子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设置举报箱、参与扫黑除恶文艺演出等形式,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督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截至目前,全司法行政系统出动宣传车辆多台次,深入乡镇(街道)、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余场次、参与人次达40余万次,设立大型户外广告牌20余块,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彩页、海报、小册子)20余万份,发放围裙、手提袋和纸杯等宣传品4万个,发送手机短信及彩信20余万条,悬挂主题横幅余条,展出主题展板余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助力形成了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全县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发挥调解资源,排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全县个调委会、余名人民调解员和各镇(办)司法所人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涉黑涉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年至今,共排查出矛盾纠纷件,调解案件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积极引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排查调处涉及人员多、难度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激化。引导调解工作中增强敏锐性,注重收集涉黑涉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研判分析,切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基础。

四是优化法律服务,加强律师执业监督。对于法院指定辩护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指派刑事辩护律师依法出庭辩护,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案件审判顺利进行。截至目前,累计援助律师26人次;注重从“”热线咨询服务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发现可疑线索,立即上报县扫黑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同时,凡属经济困难涉黑涉恶受害人对的法律服务需求,优先保障,同时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坚持应援尽援,帮助更多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我局转发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镇巴县司法局关于建立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报备制度的通知》,规范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行为,提高律师政治站位,为扫黑除恶斗争服好务。组织律师参加扫黑除恶案件辩护技能培训会议,不断提升律师代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扫黑除恶案件依法稳妥顺利办理;切实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监督,按上级要求落实律师受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辩护备案制度,监督律师执业行为,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各类当事人提供公平、合法的诉求,截至目前,共上报涉黑涉恶刑事代理案件4起,认真落实到位相关工作要求,发挥了职能作用。

五是加强重点管控,严防安全隐患。针对本系统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以及安置帮教人员中的刑满释放人员是黑恶势力的重要排查对象,我局按照各级要求重点针对上述人员开展了全面摸排活动,重检查了两类人员中有无涉黑涉恶情况。对所有特殊人群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管控措施,从严管控外出、变更居住地等事项,从严适用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等规定。严格执行每月8小时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规定,健全了跟踪帮教制度,实时掌握重点帮教对象情况,确保思想教育不漏一人、困难帮扶不漏一人、管理控制不漏一人,严防漏管失控,确保万无一失,使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无一脱管漏管,维护了执法严肃性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通过为期近3年的不懈努力,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显著增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管控氛围更加浓厚,崇尚法德、扶正祛邪的社会风气充盈城乡,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渐健全完善,因黑恶势力利益受损的群众能得到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有力、改造有效,无脱管漏管问题发生,工作成效受到各方面和上级充分肯定。(姚少坤)

编辑:蒋奇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作者/来源:陕西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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