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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非农业人口实施碘盐配给的通知龙湾社区碘盐发放工作开始了,公告如下:
1、配给对象:龙湾社区城镇在册非农业户籍人口
2、领取方式:身份证登记发放,领取时须携带户口本、龙湾社区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
3、配给时间:集中配发时间段年4月11日一年4月29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4、配给地点:龙湾社区
5、配给数量:人均配给7袋绿色加碘盐。
领取碘盐时请自行携带手提袋!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自觉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名州镇龙湾社区居委会
年4月11日
来源:绥德县名州镇龙湾社区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